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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及刑事责任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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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鑫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风险防控部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明确表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我们根据常年对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精心总结出企业家们在经营中可能会遇到较多的刑事风险,按照发生风险较多可能性的次序依次发表系列文章进行陈述,以便企业家可以如辞典般使用、参考及学习。此种做法,如能使一些企业家受益,我们则万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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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名解释及构成要件

罪名: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

法条原文: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此罪的必要条件:

1、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主要指私营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一般包括私营企业、外商企业、集体企业、外国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办事处、协会等。

2、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经办以及处理事务等权力侵占本单位财物。

2)凭借自己的权力指挥、控制下属或其他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

3、核心条件:做出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包括采取侵吞、骗取、偷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应属于单位的财物实际控制于自己手中。例如:

1)将自己使用的单位房产、汽车等卖掉;

2)将自己保管的单位财物故意谎说丢失;

3)将企业的应收帐款不入帐,占有企业货款(如公司业务员侵占公司货款等);

4)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忠实勤勉义务,将本属于企业财物、应当归属于企业的利益占为己有。

4、 核心条件: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含6万元),此数额标准是定罪处罚的起点。

5、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不构成此罪,但可构成其他犯罪,例如贪污罪),单位不构成本罪主体。

6、具有故意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1、数额6-100万,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数额100万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 对利用职业便利犯罪,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同时可以判处附加刑:禁止自刑满释放或假释之日起3-5年从事相关职业。

 

三、关于特殊问题的解释

 

1、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2、对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归个人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行为如何处理?

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故意通过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虚构产权交易等方式隐匿公司、企业财产,转为本人持有股份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公职身份的人员按贪污罪论处,没有公职的人员按职务侵占罪论处,没有公职的人员与有公职的人员共同实施上述行为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采取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虚构产权交易等方式故意隐匿公司、企业财产的,一般不应当认定为贪污,构成刑法168条(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或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按该规定定罪处罚。

3、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罪是只有告诉的才处理,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

贪污罪:3万起,对犯罪数额在1万-3万,但情节严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6万起。

2)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具有国家公职身份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公职身份人员。


四、真实案例提示

真实案例提示:

1、真功夫原董事长蔡某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某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3、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获刑10年。

对了,还有去年那个名人

宋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由此看来,对于那些财务和管理不够规范的公司,此罪名在“特殊”时期还可成为大股东绝地反击的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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