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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对“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的理解

来源:法纳刑辩   作者:法纳君   时间:2019-11-21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编辑:金鑫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风险防控部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2018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是自2015年刑九修正案增加虚假诉讼罪后的第一个针对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对虚假诉讼罪入刑后实务中经常面临的主要争议点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什么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2、何谓“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3、何谓情节严重;4、虚假诉讼罪和其他罪出现想象竞合时,如何处理。

 


第一部分

司法解释梳理以及可能对未来实务裁判产生的影响

 

 01  什么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以及最高法相关法官的解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几层意思:


捏造的事实包括积极捏造和消极捏造

 

所谓积极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和虚构完全没有的事实提起诉讼;消极捏造是指隐瞒真相,解释明确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次司法解释明确消极捏造也属于捏造事实。


捏造的事实仅限于“无中生有”,不包括部分篡改事

 

即捏造限于完全虚构、捏造,对于部分捏造、篡改事实则通过妨碍作证等罪名或其他民事强制措施来规制。

 

使用了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即可构罪,而不论是否由被告人本人直接捏造的事实

 

根据司法解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即可构罪,而非被告人直接捏造。例如在某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被告人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第三人冒充其儿子到庭应诉,被告人明知第三人并非其儿子,仍然与该人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且依据该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最终获得争议房产。在案例中,冒名顶替者系第三人,而非被告人,但被告人最终仍然获罪。


民事诉讼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02  何谓“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中明确了6项入罪标准,该入罪标准包括以时间采取保全措施或开庭审理、立案执行等时间节点作为区分,以及是否有多次虚假诉讼的行为。

  

法纳君以“虚假诉讼”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文书多达6647份判决书,但最终以虚假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的却不到2%,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部分原因在于刑九虽然增设虚假诉讼罪,但因为未明确入罪标准,实务认定争议多,而基于刑法谦抑性的原则,入罪相对慎重。司法解释出台后,入罪标准相对清晰,对于虚假诉讼的认定则会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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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何谓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7种情形,包括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致使他人自动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或强制执行财产权益、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100万元以上,非法占有财产达到10万元以上,致使他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遭受刑事追究的等情形。

 

法纳君通过Alpha进行大数据检索近几年的司法判例,其中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到2%,其中造成损失20万元和198万元的量刑均在3年以下。司法解释出台后,部分案件的量刑必然整体升高。2

 

第二部分

如何识破虚假诉讼

 

如前文所述,以“虚假诉讼“作为抗辩的案件很多,但最终被认定虚假诉讼罪的却特别少。律师作为代理人,主要在2种场景中需要识破虚假诉讼。一是识别己方委托人是否存在虚假诉讼,以防被无辜卷入虚假诉讼,从而产生执业风险和隐患;二是识破对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虚假诉讼,以防己方当事人被虚假诉讼损害权益。作为律师如何识别虚假诉讼呢?法纳君结合执业经验,总结出如下方法:

 

 01  虚假诉讼多发区的案件需特别谨慎

 

法纳君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下列领域属于虚假诉讼高发区,尤其是民间借贷案中,因举证要求相对较低,容易发生虚假诉讼,所以律师们如果接到此类案件,一定要仔细按流程审核证据,深入了解,发现破绽,从而识破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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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通过大数据检索法,发现常见捏造事实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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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掌握必要具体的证据审查技巧

 

虚假诉讼有单方捏造和双方串通之分,但无论如何律师作为专业人士,通过证据审查切入是最好的方法。在审查时,可从下列几方面进行审查:

  

诉讼双方关系审查  

 

如原被告双方属于前夫妻关系、亲朋好友关系、其他紧密利益体关系则需特别谨慎,例如在某案例中,原被告双方虽已离婚,但仍然住在一起,现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太符合常理,作为律师,应该探究清楚其中缘由,并将当事人的说法在相关证据中找到支持和印证。

 

纠纷基本事实审查 

 

包括纠纷来源、相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方式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

 

诉讼目标的审查  

 

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标是什么,一般来说,民事诉讼的原被告双方诉讼都是为求胜求赢,但有些当事人貌似就是为了求败而诉,此时律师们需特别注意挖掘其求败的原因。

 

律师费的承担  


这其实是个特别好的检验真假的方式,一般来说,真诉讼的律师费都是各自负担,但是在某些诉讼中,原被告的律师费都是同一方承担,甚至当事人特别希望原被告方的律师好好合作和相互支持,支付律师费时也特别阔绰。此时,律师们得特别小心了,千万别被律师费给迷惑了,不要铤而走险。

 

庭审对抗性审查  

 

真正的诉讼一定无法避免对抗,但是在某些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其乐融融,一派和谐,违约金按最高标准给,原告诉请全部同意,不提任何异议,涉及虚假诉讼的几率高。

 

快速调解结案的案件需谨慎 

 

因快速调解的案件中,法官不会对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律师作为代理人仍然要按程序审查证据,不可省事。

 

利益对抗性审查  

 

此处所指的利益对抗性审查是指诉讼对案外人的利益影响审查,例如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案件中,其中某个新诉讼的加入可能对原来的债权人产生何种影响,诉讼的发生是否对原被告最有利。如果经审查发现,诉讼越多,对诉讼双方当事人越有利,应该谨慎审查诉讼。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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