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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热点|驳回起诉,移送公安!“告不赢的套路贷”这次栽了!法官破解骗子的“完美证据链”

来源:律法宝典   作者:刑事律师  时间:2019-02-25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广州中院“套路贷”民事纠纷第一案宣判

 

昨天下午,广州中院金融庭对一起涉嫌“套路贷”的民事纠纷进行宣判,当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这是广州中院在民事纠纷中审查出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第一案。

 

制造借贷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条,意图通过民事诉讼侵害债务人合法权益,是“套路贷”的惯常“套路”。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民事案件无法排除个案的所有“合理怀疑”,但通过审理技巧的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的辅助功能,民事法官同样掌握借贷事实审查的丰富“套路”,让黑恶势力“撞上刀口”。

 

 实际借款8250 ,合同却写33000? 

 证据完整难掩重重疑点 


2017年8月5日,黄某与高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黄某向高某提供借款33000元,月息2%等。同日,高某签署《借据》《收据》各一张,确认收到借款33000元,黄某当晚向高某转账33000元,高某在收到款项后随即通过手机银行向案外人王某转出24750元。后黄某以高某未依约还款为由,起诉要求高某偿还借款33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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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称实际借款金额仅有8250元,自己是受金某公司“身份证贷”“无抵押”“来单秒批”等微信放贷广告诱惑而向金某公司借款,黄某是金某公司员工,上述《借款合同》《借据》《收据》均是按黄某的指示填写借款数额以及签名,其收款后的转账行为也是黄某直接操控高某的手机实施,高某、黄某均表示不认识收款人王某。高某为证明其主张,向法院提供了报警回执、金某公司的微信放贷广告截图以及高某曾受暴力催收的照片等证据,称因本案进入民事程序,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一审法院以《借款合同》《收据》《借据》是高某本人所签,黄某向高某转账交付款项,高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24750元系黄某转出为由,支持黄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后,高某上诉。

 

二审中,经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本案借贷尽管存在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但仍然疑点重重:为何高某收款后两分钟不到即向“不认识”的王某转账支付大部分款项?借款虽是以转账方式交付,作为出借人的黄某一方为何对高某所述转账前后相关事实一直回避?为何本案金额不大,证据链条完整,高某却强烈否认收到全部借款,且言之凿凿,而其描述的借款经过与“套路贷”相关作案手段高度相似?法官遂决定加大对借贷事实的审查力度。

 

 深挖彻查破解借贷“套路”

 以“更深”的“审理套路”破解“作案套路”

 

为彻查借贷事实,办案合议庭在征求专业法官会议意见后,确立了四步走的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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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唤本人到庭

 

为加强心证,经办法官三次传票传唤黄某本人,要求其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并一再电话告知黄某的代理律师,要求其通知黄某到庭。黄某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律师则称一直无法与黄某本人联系,亦拒绝当庭致电黄某本人。至于何时起与黄某失去联系,该代理律师表示不清楚。

 

☑ 查证资金流向

 

经办合议庭调取了黄某、王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在本案借款发生前后各三个月,黄某、王某与另一案外人张某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其中,黄某向高某出借的33000元即直接来源于张某的转账,而王某与张某账户在半年间的资金流水总额达400多万元。由此可见,黄某、王某以及张某之间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资金闭环,黄某称其不认识王某显然与事实不符,本案有“虚假制造银行流水”之嫌。

 

☑ 进行案件检索

 

经检索关联案件,合议庭发现以黄某为原告的借贷案件在一审法院已有三起,案情基本相似。另发现,2018年1月,高某的父亲曾以黄某暴力催收本案债务构成侵权为由,起诉要求黄某赔偿损失,一审法院予以支持,黄某并未提起上诉。本案符合“以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的套路贷特征。至此,黄某等人的放贷“套路”基本清晰。

 

☑ 多方联动展开打击

 

鉴于提起民事诉讼只是不法分子借以侵占借款人合法财产的手段,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彻底根除涉案黑恶势力,办案合议庭将本案向院扫黑除恶办报告并移送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扫黑除恶办高度重视,积极联系政法机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一场打击行动悄然展开。

 

 成功捣毁“套路贷”团伙 

 

6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对高某被诈骗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截至本案宣判之日,公安机关已经捣毁金某公司的作案窝点,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十余人,并对本案原告黄某进行网上追逃。经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黄某、王某等人多次以金某公司名义招揽客户,骗取客户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事后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非法拘禁、拍裸照等方式暴力催收,手段极其恶劣。

 

套路贷是黑恶势力涉足民间借贷市场的典型手段,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此案是在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广州中院金融庭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民事纠纷中审查出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第一案。


 法官提醒—— 

 

金融庭副庭长张筱锴提醒广大民众,“套路贷”作案者往往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试图借助民事诉讼实现非法目的。作为借款人,要加强风险意识,莫为“无抵押”“低门槛”“秒放款”等虚假借贷广告所惑,签订合同、出具借条时一定要看清条款、认准金额,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及密码,避免将银行卡、手机银行交由他人操作,误入骗局后,要敢于揭发、勇于维权,一旦涉讼更应积极应诉、积极举证、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调查取证。

 

同样,作为民事法官,办案思维亦应与时俱进。认清“套路贷”与一般高利贷的区别,突破虚高借款合同、银行转账流水等假象的干扰,以“更深”的“审理套路”破解“作案套路”。同时注意整合民、刑资源,形成打击“套路贷”的社会合力,向黑恶势力亮剑,让“套路贷”无处遁形。

 

阅读链接:告不赢的“套路贷”:法律讲究证据,骗子却拥有完美的证据链。(来源:终结诈骗,作者:二弟)

 

也许你平时一定看到过“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的小广告或者接到过推销贷款的电话,作为业内人士,我要告诉你的是,目前贷款公司鱼目混杂,很多小贷款公司为了创业绩,搞起了”套路贷“,也就是在正常的贷款过程中设置重重套路,一旦你从他们那里借款,轻则需要高额还款,重则倾家荡产、声名狼藉,更可怕的是:骗子手中有完美的证据链条,你们想走法律渠道成功维权几乎不可能。套路贷公司的套路主要有这几步:

 

1.寻找肉鸡

每一个搞“套路贷”的公司,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而且一般有炫酷的网站和APP,有一批西装革履的员工,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吸引“肉鸡”。

谁是“肉鸡”呢?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想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是我们的首选对象。因为他们的征信、资质基本都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想用钱,必须要找我们这些小额贷款公司。

所以,必须要有一些能触动他们贷款欲望的广告词,针对大学生或者征信有问题的人,我们就告诉他“无需资质、无论黑白户、无需抵押”、针对有房、有车的小老板但是又不想走银行繁杂程序的,我们就告诉他“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这些广告词通过我们业务员日夜不停的电话和小卡片散出去,张网以待,只待有人上钩。

你们也许会问,这些人没有抵押物、资质也不好,你们就不怕他们还不起吗?说实话,坏账率还是有一点的,毕竟有些下三滥死猪不怕开水烫,但是与高额的回报率比起来,我们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只要有人上钩。

 

2.固定“合法证据”

找小额公司贷款的人,一般都很需要这笔钱。再加上很多人不明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所以,他们大部分都会听从我们的指令。我们的套路也正式开始。

最主流的做法是“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

所谓签订阴阳合同,就是实际贷款的额度和借条上写的额度不一样。比如他要贷10万块,我们在借条上写“他欠我们15万块”,肉鸡如果提出疑问,我们一般会说这有5万是违约金,只要到期还就没事。大部分人以为这是行规,所以会愉快的签字。这个合同的内容我们也是用了很大心思的,还款日期一般精确到几月几号几点几分,而且,我们一般会让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和肉鸡签订借款合同。至于这些是为了什么用,一会再告诉你。

签完合同还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我们要做的是在法庭上让法官挑不出毛病,所以还要伪造银行流水。我们会先把肉鸡借到的15万块打到他银行卡中,然后让他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留下银行取款的流水。随后,再让他把5万块现金给我们。他给现金是留不下什么证据的,所以即便闹到了法庭,他欠我们的也是15万,由合同和银行流水互相印证,谁也无法推翻。

除了“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这两种主流的做法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做法。比如针对有房产的肉鸡,我们就会让他把房子“网签”,因为这样房子就无法交易,主动权就在我们手里了。而对于没有任何抵押物的大学生,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大学女生,就只能牺牲自己的色相了,所以“裸条借贷”一度非常流行。这样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后续套路做准备。

 

3.故意违约

说实话,大部分需要短期资金的人,其实还是能按期换上贷款的。但是,做“套路贷”的公司是不满足于这些利息的,我们更大的目的,是让你无法还款。

怎么办呢?不接受你的还款呗。比如要求你必须现金还款,但是到时间的时候就是不给你见面。因为你是和员工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以只能还给这个员工。而且合同的还款日期一般写的是截止到几点几分,罚息也很高,所以只要保证在这个时刻钱你还不上钱,我们就赢了,那意味着你至少要再多还一倍的本金。

而一旦你违约,我们就要开始“平账”了。

 

4.醉翁之意不在酒

“平账”是我们要盈利的主要手段。一般有这么几种:

对于没有什么抵押物的,我们就忽悠他再去另外一个小额公司贷款,来还我们公司的贷款。其实另一家贷款公司也是我们开的,我们只是让他再重复一次签订阴阳合同、伪造银行流水的步骤,进入另外一个坑。有的人不知道利滚利的可怕之处,往往是以更高的利息借更多的钱,曾经有个借五万的年轻女子到最后要还款170多万。

对于有抵押物的,就更好办了。有房子,我么就把房子据为己有了,因为之前会让你“网签”,你根本卖不出去,这个时候,我们会逼迫你签一个长达20年的租约,以低价把房子租给我们。我们再以高价转租给别人牟利,这样即使你还得起贷款,这个房子的使用权也不归你所有了。有车的,就把车给你拿走,再放到租车公司那里赚钱,又是一台印钞机。

而你呢,除了利滚利的天价利息,一无所有。

 

5.成功的保障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如果你认为靠以上几个合同就能搞“套路贷”,走上人生巅峰,那你想得也太简单了。兔子急了也咬人,哪个人愿意做砧板上的鱼肉任你宰割呢?他们势必要挣扎,要反抗,要起诉你,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和“暴力”团队做保障了。

如果你选择到法院起诉,我么一点都不怕。

前面你和员工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条,以及银行货真价实的流水,都是我么最有力的证据。你要明白,就是法官再同情你,他也只能相信证据,而不是你的眼泪。

如果你选择死猪不怕开水烫,那么我们也不客气。

专门的坏账追踪小组24小时运作,我们招聘一片凶神恶煞、面目狰狞的人,每天跟着你上班、逛街,陪你回家、睡觉。他们一不偷、二不抢,就是盯着你,即使你报警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这是民间借贷纠纷,警方不能随意介入,否则我们可以投诉。

爱面子、珍惜前途的大学生就更好办了。给他的班主任、父母、亲人挨个打电话、发信息,一般不出两轮,他的父母就会乖乖还钱,要不然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十几年的孩子名声全都毁了。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大学生借款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买一个新潮的手机或者几盒化妆品。

真正遇到刺头不要命的,我们也就真不客气。在你家房门上刷红漆、路上制造些麻烦,就够你受的了。实在不行,就把你拉到一个小黑屋关起来,用各种手段羞辱你,直到你屈服。

对了,我就是为了搞定一个不听话的“肉鸡”,才铤而走险拘禁了他20多个小时,后来被抓的……

听二弟说今年国家“扫黑除恶”把打击套路贷也纳入其中了,搞得我心里怕怕的,不知道以后国家会不会加强这方面的打击。但就以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我们不搞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些事,国家的法律对于我们还真是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讲究证据,我们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你们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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