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热门话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假冒注册商标 | 走私象牙 | 贩卖毒品 | 非法经营

【新型犯罪获轻判】陈某破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轻判一年

来源:南方刑事辩护网   作者:丁一元律师  时间:2015-12-09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陈财友等7人因从淘宝网购买某航空公司会员账号及密码,为他人兑换里程机票;以及购买已兑换好的里程机票转卖他人。尔后,南方航空公司误以为陈财友等人系黑客入侵盗窃会员账号倒卖里程而报案。经过激烈的辩护,最终本案七名被告在被关押十一个月零十一天后,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老板陈某友亦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七名被告人均能在过年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在目前中国的法制大环境下,本着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律师职业要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理想的结果。本案开庭后当庭宣判,在场家属听到判决结果的一刻,无不喜极而泣。


201411145565695320141114556671412014111455678017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转载请注明:广州刑事律师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上一篇:【重罪改轻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改为偷越国(边)境罪获轻判一年

下一篇:侵入他人游戏账号窃取虚拟财产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相关文章:

广州刑事律师: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先取保候审后无罪释放
【新型犯罪获轻判】陈某破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轻判一年
【轻判】何某走私武器罪(可能无期徒刑),终判四年
【刑事辩护实务】P2P、众筹平台的刑事风险防范及律师辩护思路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