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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武器罪】同为仿真枪案:广州判无罪,福建判无期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周玉忠  时间:2016-02-09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 舞刀弄枪,这是很多成年男人都有的童年记忆,男孩子喜欢玩个枪弄个棒也非常正常。但四川一个19岁男孩却因为在网上购买24支仿真枪,一审以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日前,福建高院驳回上诉,终审维持原判。“小小年纪,因为一个玩具,就被一棍子打死,我想不通。”这结果让男孩父母一度哑口无言。刑事辩护律师称,男孩购买的仿真枪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下一步将会继续申诉。下面请看著名的仿真枪犯罪辩护专家、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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