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热门话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假冒注册商标 | 走私象牙 | 贩卖毒品 | 非法经营

盈科律师成功为客户无罪辩护 彰显法治进步

来源: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16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一、案情回放

2015年4月30日庞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5月19日温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庞某某批准逮捕。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12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向温江检察院三次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名誉合伙人律师阮学武及彭彬律师全面调查及沟通,2015年12月23日温江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庞某某于当日无罪释放。 

640641

二、法律思考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加上延期羁押总计被羁押了8个月24天,经历了两次退侦三次审查起诉的情况下,案件怎么突然出现180度大转弯呢?中间又经历了哪些波澜起伏?

三、律师办案

盈科成都分所接受庞某某家属的委托,委派名誉合伙人律师阮学武、彭彬律师作为其辩护两位承办律师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同办案机关沟通案情,对庞某某涉嫌组织传销罪的事实有了一个基本了解。

走访多位传销参与人员了解事实情况,向办案机关递交了辩护人法律意见书,阐述了庞某某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对其要求进行取保候审,并表示,即使庞某某构成犯罪也有自首等情节。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及时复印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提交了对庞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并和检察官面对面交换案件法律意见等。

检察院在听取律师意见后两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第三次移交审查起诉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最终在2015年12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四、法制思索

办案律师认为:目前,在我国司法环境中,有罪推定的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2014年刑事案件无罪率在0.066%。在此情况下,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全面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此案达成无罪辩护,不得不说我们法制环境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也坚信中国的法治梦一定会得以实现。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上一篇: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

下一篇:全国最大规模:盈科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
盈科律师成功为客户无罪辩护 彰显法治进步
全国最大规模:盈科律师事务所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