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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前瞻】朱明勇:万分之几的无罪判决率需提高

来源:网络   作者:朱明勇  时间:2016-03-16

编辑: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导读】 中国的无罪判决率为什么那么低?是我们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水平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吗?显然不是。香港的无罪判决率是百分之几十,其他一些法治国家的无罪判决率至少也都是用百分之几来表述的,而我们一直就是游弋在万分之几。也就是说,我们的无罪判决就是“万一”的事情。


【关键词】 无罪判决 法院工作报告 司法改革 广州刑事辩护

 朱明勇 

      今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相比往年,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比如,整个报告从两个部分变成了三个部分,将司法改革部分单独列了出来,这体现了最高法院对司法改革的决心和重视。同时,报告对于一些热点和标志性案件,没有回避,比如海南陈满案、比如反腐领域的周 永 康案,还有保障新闻媒体监督权的世奢会诉新京报案等等,法治的大厦是由一个一个的个案构成的,不谈个案而仅谈整体则无意义。

  我们注意到,报告着重提到了一些关键词,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也有了一些新提法,如“智慧法院”的建设。这些既昭示着我们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同时也指向了一些司法改革面临的老问题。

 

  “智慧法院”应真正回应民众对于司法公开的诉求

  周强同志在报告中提到,在2016年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

  科技正在改变法治,这是大势所趋。我们也看到,中国法院的信息化、电子化改革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大楼越盖越高,监控越装越多,大门越锁越紧,舆情反应越来越快。科技法庭几乎每个法院都有,设备先进。以往,人们并不能随意地进入法庭旁听案件,重大热点案件如“快播案”这样的视频直播也是凤毛麟角。

  显然,科技法庭建设的目的,不应是为了上级领导方便观审下级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事实上,由于我们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上级法院并不应该在下级法院审理案件时过多的参与。

  有人认为,那么多的摄像头有可能就是用来保存可能存在的现场录像,将来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作为制裁某些诉讼参与人扰乱法庭秩序的证据。“智慧法院”的建设,应当真正回应民众对于司法公开的诉求。

 

  万分之几的无罪判决率需提高

  周强同志在报告中提到:“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这意味着,2015年度全国判决无罪的公诉案件667起,而同时公布的刑事案件审判数量仅一审就达到123万之多,那么一个长久以来一直被学者被提及的话题就是,中国的无罪判决率为什么那么低?是我们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水平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吗?显然不是。

  香港的无罪判决率是百分之几十,其他一些法治国家的无罪判决率至少也都是用百分之几来表述的,而我们一直就是游弋在万分之几。也就是说,我们的无罪判决就是“万一”的事情。我认为,这个数量还是太低,需要提高。

 

  人民陪审员可借鉴仲裁员制度

  周强同志的报告提到,“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促进司法民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江苏、山东、陕西等10个省区市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独特的司法民主制度的具体表现之一,最高法也在尝试各种改革。以往,人民陪审员大多是“陪而不审”。人民陪审员甚至演变成一种待遇和身份的象征。

  我建议,如果要更有效落实司法民主,完全可以借鉴仲裁员制度,即在具有一定资历、社会地位、专业基础的学者中聘请陪审员,或者从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甚至资深律师中选任陪审员。

 

  司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终身制需具体改革

  应该属于亮点的地方在于,最高法报告提到了要解决审而不判的问题,也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措施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样的制度是需要具体的程序来保障的。比如我们是否可以做到法官案件“随机抽选,当庭裁判”,就是一块“试金石”。

  目前看来,我们现实存在的庭长审批制、主管副院长审批制、院长最终把关签字等制度,还有审委会制度,都需要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改革,才能达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目的。

 

  建议法官在资深律师里选拔

  法官员额制的改革是这一轮司法改革的难点,也是成败的关键。周强同志的报告提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这一表述,再次重申了法院改革的决心,但客观现实是:近一年来,法官,特别是学历高,年富力强,而有真正考过了司法资格的人中青年法官大量流失,乃至于出现某地一个法庭几名法官全部辞职、北京的法院发文限制辞职这样的悲情故事。

  我们需要研究这里面的问题:本来最应该受到社会各界尊重的法官职位为什么似乎是一夜之间变得不再有吸引力?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举例来说,北京的法官工资不过月薪几千元,现在已经不存在单位分房问题,那么试想一个法官领这样的工资,干到死能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且不说什么16万一平米的学区房。我们也不考虑工作量,就算是让他们上班喝茶聊天,正常人都是无法生存的。

  那么,一个最具有冲击力的问题就来了:那些非常愿意每个月拿着几千块工资削尖了头往法院里挤或者不愿意辞职的人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想着天下的公平正义吗?但是我们还看到大部分法官还是愿意留在法院里,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所以,法官的来源是真正值得探讨的话题,我们能不能建立起一套法官在资深律师里选拔的制度?

 

  把律师赶出法庭损害司法公信力

  各地“辩审冲突”时有发生。本来制度设计的合理“控辩冲突”,在近年来变成了奇葩的“辩审冲突”。

  法庭是讲理的地方,动不动就把律师赶出法庭,就像是辩论不赢就动手打人的道理一样,是损害司法的公信力的。

  我们注意到最高院周强院长其实在2015年已经强调了“不要动不动就把律师赶出法庭”,为什么就不能听律师把话说完呢?所以,最高院后来又发文直接指出“要让律师把话说完”,“不要轻易打断律师发言”。

  相信,未来会看到人民法院基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所作出的公正裁判彻底实现,以及法院在裁判过程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法律的敬畏和时常会闪现出来的人性良知。

 

 

整理: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yingkejinx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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