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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信网络诈骗罪刑事辩护律师揭秘:1分钟被骗334万,受害者如何一步步掉入陷阱?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广州刑事  时间: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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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导读】电信网络诈骗案每天都在发生,无非就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被诈骗分子骗走银行卡号及密码,其实只要多留一个心眼,任何涉及到银行账户的事情都要到银行柜台亲自去办理,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短短1分钟的时间内,南京一女子竟然被骗走了334万元。幸运的是,被骗女子很快反应过来,并立即报了案。案发后,南京警方快速行动,成功冻结了其中的260余万元。

  验证码显示失败 还是被划走334万买房钱

  南京江宁区的王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去年年底的时候因为要买房,她筹集了300多万元存在自己的平安银行卡里。2015年12月16日下午4点多,当王女士准备通过网银转账的时候,邮箱收到了一封“某银行”发来的邮件,称王女士的查询协议即将到期,为不影响其转账功能,提醒她立即更新。

  王女士一看邮件中是“某银行”发来的,于是就点击了邮件中的网址链接,并顺利进入了某银行的“官方网站”。“太像了,和真的简直一模一样”,王女士告诉金陵晚报记者,她也因此坚信自己登陆的是某银行的官方网站。

  于是,王女士随后就按照该网站上的步骤,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密码,手机上很快收到了“955XX”发来的验证码,她也随即输入了验证码,但却被提示操作失败。“我就这样连续试了三次,但显示都失败了,我就退出了操作,整个过程也就1分钟左右”,王女士说,在收到“955XX”发来的验证码时并没有显示转账多少钱的信息。

  但很快,王女士感觉不对劲,立即用手机APP登录某银行,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334万元被转走了。“那一刻我快要崩溃了,立即打电话给某银行交涉,并向警方报了案”,王女士说。

      案发后,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调查发现,王女士收到的那封邮件并不是某银行发来的,而邮件中的网址链接就是假冒真正的某银行官网做的“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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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334万元巨款被骗走,最迫切地就是要尽最大努力将这笔钱冻结起来。案发当晚,江宁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市刑警支队反通讯网络诈骗侦查大队立即启动紧急止付机制与银行取得联系,并连夜成功冻结一级卡内资金70多万元。而此时通过对被骗资金进行核查,发现剩余的250多万元已经被诈骗嫌疑人转移到了深圳的招行、建行、农行、工行多个二级卡、三级卡账号内。

  事不宜迟,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深圳,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多个二级卡、三级卡中的涉案金额进行追踪并冻结,发现这些钱共流入了多达18个银行账号。让专案组民警意外的是,嫌疑人并没有如一般的通讯网络诈骗一样有“取款”这一环,而是通过购买网络虚拟货币的形式,再经过层层转账后套现。

  “嫌疑人将250余万元购买了10万多个网络货币,并最终将其中的1.7万多网络货币提现,剩余的8.4万余个网络货币被我们冻结”,据办案民警介绍,截至目前已经成功冻结了260余万元涉案资金。

      与此同时,专案组奔赴深圳、福建、北京等地进行查询,查明涉案的一级卡卡主代某、二级卡卡主旷某在深圳某地开户,是由一家代办信用卡公司办理。2016年1月9日,专案组在深圳宝安区某一门面房内将谢某、胡某等4人抓获。

  经审查,该团伙系代办公司,专门使用他们身份证办理银行卡通过包裹邮寄的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诈骗。“这些代办卡公司让别人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借记卡,一定要开通网银功能,并绑定到其指定的一个手机号码上。代办卡公司以500元一张卡的价格买下,随后再高价卖给诈骗团伙赚钱”,办案民警介绍说。

  之后,专案组调查发现,被转走的1.7万多网络货币经过30多次交易后,转入到北京某网络平台的9个网络货币地址后被提现,而这9个网络货币地址均属于郭某才,提现的银行账号也属于郭某才。根据郭某才这条线,专案组追踪调查处郭某生、郭某龙以及黄某等人,其中黄某位于广东东莞大岭山一带,系代办银行卡公司邮寄到东莞的涉案银行卡的收货人之一。

  专案组判定这是一个以郭某才为首的诈骗团伙。今年3月20日,南京警方成功在福建厦门某电子广场、广东东莞大岭山、福建泉州三地抓获涉案的8名诈骗团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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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才听别人说利用“钓鱼网站”能骗到钱,于是他就在网上购买了钓鱼网站的链接,“这是有专门人员制作好的,再卖给诈骗团伙。”随后,郭某才有从网上购买了大量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并利用笔记本电脑对这些受害人群发邮件,伪装成某银行的官网诱骗受害人进行登录。

  因为人手不够,郭某才又拉来了自己的弟弟郭某生、同乡郭某龙还有黄某。平时,有两人专门负责盯看“钓鱼网站”的后台,一旦有受害人登录,他们就会将受害人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信息记录下来。在这起案件中,王女士在登录后,郭某才等人获取了信息后立即实施了转账。

  那么,为什么郭某才等人是通过购买网络虚拟货币的形式提现呢?

  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才觉得这样通过数十次的转账交易后,不容易被警方追查,降低风险,而到ATM机去取款的话就要找“代取”的人,还要付不菲的费用。

  目前,涉案的几个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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