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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妨害公务罪辩护律师:因妨害公务刑事拘留,律师介入13天即取保候审成功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广州刑事  时间: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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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刑事律师导读】就广州刑事律师的经验来看,妨害公务罪案件,都是政府部门人员与老百姓之间发生,即在行政执法或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公权力与私权利发生冲突时产生,尤其是在公安民警在出警维持公共秩序时,因为不文明不合法等原因,群众不服从警察执法而发生“袭警”行为。广州妨害公务罪刑事辩护律师、盈科刑事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金鑫律师经办的黄某妨害公务案,经艰苦卓绝的努力,2016年1月22日因天河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该案因群体性事件与民警发生冲突,致使民警受到轻微伤,被定为“袭警”而被刑事拘留。《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规定,袭警的从重处罚。在此背景下,我们感到压力山大,但我们敏锐的抓住本案的焦点,痛陈民警违法执法在先,最终得到支持不予批准逮捕。


  拘留通知书

取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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