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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夏某涉嫌添加罂粟壳被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

来源: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金鑫  时间: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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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读】司法机关越来越重视舌尖上的安全公安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督机关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执法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内部也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17年是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严打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再次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这是自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第三次集中力量,采取专项立案监督的形式,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一、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罂粟壳的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就是罂粟壳,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丁等对人体有害的违禁成分。行为人只要有掺入行为或销售行为就构成犯罪。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即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本案办理过程及结果

本案当事人夏某在佛山南海某地经营一家菜馆,他招聘了一位厨师,许诺其高薪并给于利润分红激励,该厨师(在逃)私下偷偷在网上购买了调味用的卤料(事后经查含有罂粟壳成分),对此夏某声称并不知情。因该菜馆生意不错,招致竞争对手的举报,某日,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机关联合执法,到该菜馆现场检查及取样。导致夏某被刑事拘留。刑辩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夏某,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着手开始调查取证,以涉案的含有违禁物品的卤料的来源为线索,取得了对我们有利的初步证据,再结合该菜馆平时的职责分工与实际管理权限等证据,梳理后形成法律意见,在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间提交。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夏某参与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夏某在37天黄金救援期无罪释放。

附文书:

夏新辉不批捕_P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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