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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P2P平台诈骗性质确定,员工、高管将与老板“同罪”

来源:上海财大互联网金融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24


编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金鑫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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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百银财富专案组发布公告,要求热贷所有员工(包含临时工)主动投案、退款。这是警方在处理涉嫌集资的网贷跑路案件中,首次要求普通员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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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员工都被牵连


      专案组发布的《关于公布百银财富涉案人员主动投案退款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是上海百银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包括曾经签定或未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的、登记或未登记员工表格的、临时聘用或借调的,只要在该公司所属部门(人事、行政、财务、信贷、风控、热贷网技术和客服等)及其涉案相关公司从事过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的以及提供过帮助的人员,均属应该投案自首的人员范围。


      非法所得全部上缴


     专案组还要求涉案人员上缴所有非法所得,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包括以工资为名的收入)、提成(包括介绍费)等费用均为非法所得,必须上缴公安机关予以依法处理。


     这意味一旦平台诈骗性质确定,受到处罚的将不再只是平台老板和高管,普通员工也会受到牵连。


     热贷网2011年12月上线,由上海百银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2015年1月27日,百银金融大股东、前法人代表赖昌丰失联,新法人代表李晓军向上海警方报案。


     这算是法律的进步,自律和互相监督将是每个P2P公司甚至每个P2P人应当做到的,点赞。

( 整理: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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